熱度 6|
台灣約有二千二百萬人,若以八千八百億除之,每人約可分得四萬元左右!
以現在的一般四口人家來算,則每家可分得十六萬元,這對一些中下家庭,可真是「大補」啊!
再以許多的窮困單親兩口家庭來說,則可分得八萬元,這也能低付一年的租金,哇!還真是「爽」啊!
如再同情街頭「遊民」,四萬元可是個「大數目」呀,至少也能好幾個月可「享受」飽餐吧!
小英政府的八千八百億,約有三成是裝進了「大型建商」
的口袋,因為那是建商應有的「賺頭」!粗算也有二千六百億是肥了「大型建商」!
剩下的六千二百億,再有「東貪西回扣」,以及一些包商
「天性」的偷工減料,實際的工程品質,只多也只有四千四百億!
若再精打細算一點,小英政府要「建設」的工程,有幾項是真正的「建設台灣」?又有多少是為了「綁樁」?還有多少是「撫慰」民進黨的「有力人士」?
大部份的台灣人,一定希望每人可分得四萬元,這是最能讓台灣人「窩心」吧!而所謂的「建設台灣」,總感覺在「圖利」那群少數「高級人口」!
為什麼這一年怎麼都是「政府」在帶頭搶錢,且是在搶「台灣人」的錢!
為什麼?為什麼?為什麼?我們的政府搶錢,卻要冠上一頂「為台灣」得帽子呢?分明就是一個「分贓」嘛!